救國團桃園區團委會辦理於105年12月12日協辦「溫暖家園 幸福桃園」年終關懷餐會

 

 

活動當日邀請表演團體增添活動精彩熱鬧度

 

活動當日辦理摸彩活動,並邀請桃園市長鄭文燦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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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3日市團主辦「擁抱青山綠水、彩繪生命故事」身障朋友陽光之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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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4日龜山區團委會辦理流感預防活動

地點:陸光里里辦公室

鑑於預防流感,龜山區團委會辦理流感預防,邀請里民們一同前來檢查,檢視自己身體狀況並及早發現

辦理活動情形-1

辦理活動情形-2

辦理活動情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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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3日市團主辦「擁抱青山綠水、彩繪生命故事」身障朋友陽光之旅活動

由觀音區團委會協辦,參加對象皆為桃園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學員

活動當日一早出發前往慈湖和兩蔣公園,參觀衛兵交班儀式,

中午於復興青年中心用餐,飯後觀賞復興美景,稍作休息,下午要進行原住民飾品製作囉!

原住民飾品製作課程邀請講師林英蘭上課,透過編織手環、飾品等讓學員們動手DIY完成獨一無二的作品出來,也讓學員們體驗不同的原住民文化風貌~

 

緊接著市團馬不停蹄進行下一個活動,為了創造美好回憶予學員們,下一站便我們來到了大溪老茶廠 ,義工夥伴們引領著傷友觀賞茶廠歷史的影片,並了解其歷史的軌跡更加認識茶廠翻修後的風貌...

活動的尾聲,相信本次規劃各項景點的活動讓學員們留下美好回憶,不論是景點、人文文化及歷史也讓學員們體驗桃園在地特色!

 

期待下次相見也感謝觀音區團委會義工夥伴們參與及協助,本次活動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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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1207 18:27:13)

為響應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於12/3日辦理「擁抱青山綠水、彩繪生命故事」身障朋友陽光之旅活動,邀請身障朋友們及陪同眷屬共80位,走出戶外,接觸大自然,擴大人際生活圈,並招募15位志願服務參與者協助活動進行,提供身心障礙者隨行的照護服務,一同牽手走出戶外。

活動當天第一站來到慈湖陵寢,相傳該地盡得地利龍穴之上乘,前湖依山傍水,風景秀麗,頗有江南山水之風貌,市團更是積極與慈湖管理單位進行溝通協調並爭取讓傷友們有更加便利的行動,在遊賞園區的風景後,更是一睹莊嚴的衛兵交班儀式。中午於復興青年活動中心用餐,稍作休息踏青、逛逛市集後,並引導傷友們進行原住民首飾製作,由台灣原住民愛加倍文教關懷協會協助每位傷友DIY屬於自己的手環,也讓參與的傷友們體會到不同的文化體驗。下午活動前往大溪老茶廠,志工們引領著傷友觀賞茶廠歷史的影片,並了解其歷史的軌跡更加認識茶廠翻修後的風貌。

桃園市團委會邀請桃園市吳志揚主任委員特地蒞臨勉勵,感謝參與此次服務的志工們,更勉勵各位傷友走出戶外享受大自然的洗禮,也期勉社會大眾共同體認身心障礙朋友的不便,要落實有愛無礙的環境並盡一份心力。

 

(新聞網址: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05482.aspx#.WEj4U7J97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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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區團委會於105年11月29日召開11月份工作月會

本年度105年「擁抱青山綠水、彩繪生命故事」身障朋友陽光之旅活動由觀音區團委會承辦,會中討論當日活動流程及協助事項! 

透過餐敘召開月例會,與夥伴們聯絡感情 

 

 觀音區團委會夥伴們大合照

 

開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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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區團委會於105年11月29日召開11月份工作月會

 

會中討論下半年度活動計畫,輔導會長也熱烈參與

 

相信在現任會長及輔導會長共同努力下團務蒸蒸日上! 

全體大合照 

 

戴明勳會長於會中勉勵夥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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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1月20日蘆竹區團委會協辦「看見花海蘆影隨行千人健行」

活動地點: 蘆竹區山外路外社橋旁廣場

活動流程:

09:00-10:10報到

10:10-10:30主辦單位致詞、貴賓致詞

10:30-11:40 田園親子健走(外社橋 早田莊農村風光 坑子溪金地咖啡見學館)、社團演出

11:40-12:00 摸彩

(活動網址:http://bao-ming.com/eb/www/activity_content.php?activitysn=1897)

活動當天情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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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6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獎章授獎辦法

一、宗  旨: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

二、候選人條件:

國  籍: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

年  齡:13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61年元月1日以後,

          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

性  別:不拘。

三、申請類別: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青年範式者,得依據規定頒授

             青年獎章。

(一)忠勇事蹟:從事愛國活動,堅苦卓絕,不避艱險,著有功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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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獎章授獎辦法

一、宗  旨: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

二、候選人條件:

國  籍: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

年  齡:13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61年元月1以後,民國9212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

性  別:不拘。

三、申請類別: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青年範式者,得依據規定頒授青年獎章。

(一)忠勇事蹟:從事愛國活動,堅苦卓絕,不避艱險,著有功蹟者;或其他英勇事蹟足資表揚者。

(二)孝友事蹟:孝親睦鄰,友愛兄弟,眾所讚譽者;或其他孝友事蹟足資褒揚者。

(三)仁愛事蹟:冒險犯難,捨己救人,恤孤濟貧,有益於社會風氣者;或其他仁愛事蹟足資褒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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